標題:

申請生果金資格

發問:

生果金合資格的申請者,在申請之日,是否要在香港境內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?

最佳解答:

不只6個月,過去一年要在境內不少於309日。 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: 公共福利金計劃 (生果金) 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規定﹐才有資格領取津貼: a)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;及 b) 在緊接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 (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﹐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)。

其他解答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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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在港居住日期外,亦會有資產審查。 1. 65歲 - 69歲申請人有資產及入息審查,如沒有修改,個人資產不 能超過$1,69,000 。 2. 70歲或以上人士,不需要經過資產審查,即是李嘉誠都可以申領 詳情可進入社會福利署網站看看 : http://www.swd.gov.hk/tc/index/site_pubsvc/page_socsecu/sub_ssallowance/ 社署網站不是叫生果金,正名是「普通高齡津貼」及「高額高齡津貼」7638E7481407D16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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